之前,罗英子不明内里,看到方丽虹身为创始人却没有把良诚当做私产,对她那种胸怀的敬意油然而生。
可她也恰恰忽略了,自从梅先生夫妇出事后,这种机制的弊端就显露出来了:当方丽虹独揽了创始人的三张票起,这个机制对她的制约早就形同虚设了。
那些在合伙人会议上旷日持久都争辩不下的决议,最后通常都是被方丽虹以避免破坏团结、影响业务为由,无奈地使用她那三票来定分止争一锤定音。
由此可见,罗英子那个“越是亲近的人,越可能是危险的敌人”,可能最接近真相!
02、岌岌可危的平衡。
其实,从老韩几次挑拨其他合伙人的话里就能看出,方丽虹早就把良诚所搞成了家天下。
原先梅先生夫妇在的时候,至少也是三人主政,多少能保证合伙人制度的运行环境,现在方丽虹自己手握三票投票权,可不就成独裁了吗?
再加上,合伙人下设的管监委,以及财务总监等关键职位,方丽虹用的都是她自己的人,其他合伙人的话语权越来越少。
正因为这样,夏舒这个摇钱树进所后,她才会把她安排给陶正。
而夏舒那个当省发改委主任的爸介绍来的动辄几百上千万的大案子,最后也都名正言顺地落到了方丽虹和陶正的手里。
这些年来,若非方丽虹一直仗着手里多的那两张票搞平衡,其他合伙人早就揭竿而起了。
正是看清了这一点,老韩才会有恃无恐地跟罗英子搞恶性竞争,她要是坚持为罗英子出头,他就敢煽动其他合伙人搞事。
看到老韩拿出了那份改变投票机制的动议,前一刻还满嘴仁义道德的方丽虹,立马打消了让他把案子让给年轻人的决定。
要知道,老韩联合起来的可不是一两个合伙人,要是真把这事儿放到合伙人会议上投票表决,最后结果可能也只是一两票之差。
而在方丽虹看来,让她为了俩还未成咖立万的年轻人打破律所好不容易才维持住的平衡,未免太不值得了。
无论她之前表现得多深明大义,真涉及到了切身利益之争,她根本不会跟你讲道理。
事实上,对于老韩打压手底下的年轻人,以及在办公室搞性骚扰的恶劣行为,方丽虹全都心知肚明。
可看在老韩一直在给律所创造着不菲的收益的份儿上,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跟他站在一边,对刑事部的怨声载道熟视无睹、装聋作哑。
毕竟,正义和公理,哪有实打实的金钱入账来得重要?
而且,她也不是没想过拉拢罗英子、邱华这些新起之秀,好结成利益小集团,可一看付出的代价远低于预期的收益,她立马就迅速收手了。